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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正扬论坛转发(载)网络信息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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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持正扬网站持续健康发展,依法有序开展网络信息传播活动,用制度规范约束转发(载)网络信息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关于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坚守网络空间“七条底线”倡议书等法规制度精神,特制定《关于规范正扬论坛转发(载)网络信息管理办法》,请各位会员及网友认真遵守执行。
  一、实行专人专责。每个区县(市)网宣协会及会员小组(由各区县(市)网宣协会秘书长、市直会员小组组长负责督促实施)应确定一名专人,并报市协会审核同意后担任“转播员”,专门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在正扬论坛转发(载)网络信息工作,其他会员及网友不得擅自转发(载);若发现确有转发(载)价值的网络信息,可以推荐给“转播员”转发(载)。“转播员”应对转发(载)的网络信息文章负责,须在被转发(载)的文章信息结尾处用括号注明来源出处,被转发(载)的文章信息无来源出处的,一般不予转发(载)。
  二、坚持专户转发(载)。坚持专户转发(载)制度(委托代发原创作品的除外),各区县(市)网宣协会、市直会员小组确定专职“转播员”,并注册“转发(载)专户”“××转播(如临澧转播)”。实行注册“×××”个人用户与注册“××转播”公用专户分离(专业艺术版块除外)。凡是需要在正扬论坛转发(载)的网络信息,一律在“××转播”公用专户中统一发布;凡是个人原创文章及图片作品仍在注册的个人用户中发表,二者不得混为一体。凡是个人转发(载)至专业艺术板块的非专业艺术类网络信息,版主有权作出应有的处理。
  三、严格转播范围。在坚守网络空间“七条底线”倡议书的前提下,坚持外地的网络信息不要转、不明真相的信息不要转、上级媒体播报过的不要转、手机分享的微信不要转、上级党政机关的公文不要转的原则。“××转播”公用专户原则上只转播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重要网络信息。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以及党委政府新作为与敢担当的网络信息。原则上不得越级转发(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以外的网络信息、特别是上级新闻媒体已经播报且与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无关的网络信息。
  四、把握转播重点。“××转播”公用专户要切实把握转播重点,应注重筛选转发(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具有较强的思想性、指导性、实践性、综合性、前瞻性,有温度、有品质、有价值、有特色的时事政治、经济看点、社会热点、新闻事件、考察调研等方面的形势分析、创新举措、成功经验、实际效果。如重要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重点改革举措、重大社会事件,或是取得的重要工作经验、重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改革发展的显著成就,或是引进、建设、竣工投产的重大科技产业项目,或是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模范人物典型,以及获得的重大奖励、荣誉称号等等。
  五、严守法律规定。坚持转责自负的原则,“谁转发(载),谁负责,谁承担风险”(指转播员、转发(载)人及推荐人)。凡是违反类似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凡因转发(载)网络信息引起问责后果的,或涉及知识产权、著作侵权、名誉维权,要追究民事赔偿等相应法律责任的,一律由转播员、转发(载)人及推荐人自行承担,协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严肃处理问责。凡不遵守本《办法》者,仍任意转发(载)本《办法》规定以外的网络信息,网管人员视情作出相应处罚:一是提醒警告,二是屏蔽删除,三是关闭其用户账号,四是对造成不良影响者列入网信黑名单,取消本人及所在单位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常德市老干部网络宣传协会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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